軟件工程師離職后刪雇主網站被判刑
公訴機關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檢察機關指控,2016年4月27日9時許,軟件工程師徐某離職后利用其預先設置在北京某眼鏡公司購物網站中的后門文件,對該網站的源代碼執行刪除操作,造成該網站無法正常運行。經鑒定,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6.5萬元。
庭審現場,徐某當庭認罪并向被害單位道歉。經調解,其家屬代為賠償被害單位經濟損失5萬元,并已實際履行。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代表公司對徐某表示諒解,并請求法院對徐某從輕處罰。
法院經審理查明:徐某無視國家法律,惡意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直接經濟損失達人民幣26.5萬元,后果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依法應予處罰。鑒于被告人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積極賠償損失,認罪悔罪態度較好,故法院予以從輕處罰。
最終,法院判決徐某犯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五年。